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6月1日,学校接到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全市党员干部签订在入学招生中不说情不打招呼不批条承诺书的通知》(市纪办函﹝2018﹞59号)文件,要求全校在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遵守教育入学招生相关规定,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在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民办初中招生过程中一律不准说情、不准打招呼、不准批条、不准干预教育秩序。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明确签订范围。本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全体教师都要签订承诺书。
2.落实各自责任。教辅机构、离退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与本部门对应的党总支书记互为监诺人;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的监诺人为机关党总支书记(由校纪委办公室收齐后统一签字);各部门党员、干部的监诺人为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互相签署监诺人;各学院干部、教师的监诺人由各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共同签署。
3.及时准确保送。各单位于6月4日下午17:00前将签订的承诺书(一份,不用加盖公章)报送纪委办公室(办公楼301室)。
中共西安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