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校纪委)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成立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开展校内巡察和巡察整改工作。
设有委员7人,其中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1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 默 联系电话:88258507
纪委副书记 :王军强 联系电话:88238669
综合室主任:王 磊 联系电话:88240295
监督检查室主任、党委巡察办主任: 赵 俊 联系电话:88279189
综合科科长:苏小明 联系电话:88240295
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 联系电话:13629107180 8928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