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确保全校教职员工节假日欢乐祥和、文明廉洁,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廉洁自律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身体力行抓好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从严自律,自觉抵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
二、强化纪律约束,做到十个严禁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切实形成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守住“底线”、不触“红线”。节日期间: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职工等不在此限)。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违规组织团拜会、汇报会、联谊会、晚会和会餐。
4、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5、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
6、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7、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
8、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9、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财物。
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三、加强执纪监督,加大问责追究
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过节纪律的行为,对违规、违纪者除视具体情况通报曝光之外,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究。
举报电话:88240295, 举报邮箱:xawlxy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