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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30       阅读:

  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西安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是:

  1.新城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吕军武、原主任刘建利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经吕军武、刘建利同意,新城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违规给班子成员报销加油费、停车费等共计63147元,违规发放津补贴17600元。其中吕军武、刘建利分别领取6396元、1600元。2019年5月,吕军武、刘建利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未央区教育局财务科会计余哲违规收受“感谢费”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11月,余哲在学校设备采购工程验收过程中,先后数次违规收受被验收方企业代表赠送的“感谢费”,共计8000元。2019年5月,余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灞桥区人社局原副局长古广卓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古广卓以其司机的名义在其分管的城乡社保中心和劳动监察大队财务账上,违规报销其个人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加油费、餐费等,共计21564元。2018年8月,古广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长安区原房管局市场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冯宏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8年,冯宏武先后9次违规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拜年礼金共计6.6万元,均用于其个人消费。调查期间冯宏武主动上缴违纪资金。2019年9月,冯宏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航天基地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科负责人左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8年4月,左毅先后两次违规接受辖区某车队负责人吃请。左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左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违纪行为有的还发生在十九大以后,是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顶风违纪性质突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深刻汲取教训。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与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要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带头转作风、树新风。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政治监督,精准执纪问责。对“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吃“一桌餐”和“老板家宴”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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