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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党(校)务公开工作检查表》和成立党(校)务公开工作机构等事项的通知
作者:纪委      发布时间:2012-07-06       阅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学校2012年3月23日印发了《西安文理学院党(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此文件可在校纪委网站下载),就学校党(校)务公开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为了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党(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指定联络员。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于7月13日前报学校党(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党(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 2. 二级学院要在所在地显著位置设立有醒目标志的“×××学院党(校)务公开栏”。 3.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填报《西安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党(校)务公开工作检查表》(此表在通知下方的附件处下载),于7月13日前报学校党(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在学校办公楼前设有“公布栏”的部门,应按照党(校)务公开目录所列内容适时公开相关事项。在办公楼前没有“公布栏”的部门,应在本部门办公区域内设立固定或移动公开栏,适时公开相关事项。 5.所有部门和二级学院均要对公开工作内容留下文字与图片资料,并在每年11月将纸质与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报学校党(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党(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每年11月对各单位党(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学校党(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 西安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党(校)务公开工作检查表.doc 西安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行政教辅部门党(校)务公开工作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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