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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馼会见印度中央防治腐败委员会代表团
作者:纪委      发布时间:2011-10-11       阅读:
马馼会见印度中央防治腐败委员会代表团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1日 13:57 【字体】 大 中 小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10月10日上午在北京会见了由印度中央防治腐败委员会常委加戈率领的印度中央防治腐败委员会代表团。 马馼对加戈一行来访表示欢迎。她说,中国和印度互为重要邻国,有着两千多年的传统友谊。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印友好合作取得全面快速进展,建立和发展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近年来,两国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两国关系发展面临广阔前景。中方愿与印方共同努力,增进了解互信,扩大交流合作,推动双边关系再上新台阶。 马馼向客人介绍了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她说,今年是中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仍然极其复杂,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中国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稳物价、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物价较快上涨势头得到控制,城镇就业进一步扩大,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在谈到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时,马馼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致力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防治腐败工作。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和理论发展,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反腐倡廉之路。近年来,我国确立了反腐倡廉方针,即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提出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过程中,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注重社会廉洁文化建设。二是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立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制度执行。三是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的综合作用,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促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规范透明。四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作用。五是认真解决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六是在注重预防的同时,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 马馼强调,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来预防和打击腐败,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在反腐败全球、区域以及双边合作方面均取得重要进展。国家预防腐败局自2007年9月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公约》框架下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工作,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预防腐败工作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赞赏。 加戈感谢马馼的会见,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表示赞赏。他说,印度中央防治腐败委员会与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职能相近,印方愿与中方一道,通过不断深化预防腐败领域交流与合作,分享和学习彼此的经验做法,推动各自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参加会见,并与代表团进行工作会谈。印度驻华使馆副馆长查腊祜等使馆官员出席了上述活动。 责任编辑 曹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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