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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01       阅读:

  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对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国庆期间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各党总支、部门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中央纪委、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反面教材,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引导党员干部检视自身,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等工作,督促党员干部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要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避开关键节点错峰收送礼品、礼金或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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