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中共西安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作者:纪委      发布时间:2013-08-31       阅读:
各党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清退对象。参加此次清退活动的人员是全校在职教职工。 2.清退范围。此次清退的范围是以上人员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本通知所称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本通知所称商业预付卡是指以预付、具有一定价值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或者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自费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除外。 3.清退方式。清退对象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 清退活动于2013年9月5日结束。在此之前,未持有或已将收受的会员卡、商业预付卡自行清退的,向本人所在党总支报告。 二、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学校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2.认真抓好落实。各党总支要按照清退活动的要求,做到清退工作全覆盖,清退对象全参与,务必清退应退之卡。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开展监督检查。校纪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对群众有反映的,及时核查处理;对隐瞒不退、持卡消费、继续收受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 4.及时报告总结。清退活动中的重要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各党总支于9月5日前将《党总支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1)、《个人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2)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张霞 联系电话:88240295 附件:1.党总支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1.doc2.个人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零持有报告 附件2.doc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第五、第六阶段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纪委书记李军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雷汇报“一基地一中心”工作

关闭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西安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