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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廉政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19 16:45:06      阅读: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反腐倡廉机制体制研究工作,解决我市和我校反腐倡廉及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建设工作中的问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廉政研究专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研究。

2.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反腐倡廉机制体制的发展与创新研究。

3.挖掘和涵养具有地域性、行业性特征的廉政文化研究。

4.纪检监察专业(方向)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研究。

二、申报资格

1.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者必须由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

2.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课题负责人允许参与一项他人申报的课题;非课题负责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报。

三、申报要求

1.“2016年西安文理学院廉政研究专项项目分为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报重点项目需在评审会上做公开答辩。

2.项目实行《课题论证活页》评审立项办法:

1)已申报 “市社科2016年‘文理专项’党风廉政建设”项目者,须认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廉政研究专项申请书》1份(详见附件1)及《课题论证活页》1份(详见附件2,活页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进行备案;

2)直接申报“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廉政研究专项课题”者,须认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廉政研究专项申请书》2份(详见附件1)及《课题论证活页》3份(详见附件2,活页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各部门集中收取,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论证,并填报《西安文理学院廉政研究专项项目申报统计表》(详见附件3),连同电子版于1028日(周五)10时前一并报送西安廉政研究中心,邮箱:xalzyj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立项的重点项目应在20189月底前完成,结题要求是公开发表论文和调研报告各1篇;一般项目应在20179月底前完成,一般项目的结题要求是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调研报告2篇。个别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同意后方可延期。

四、注意事项

1.科技处将于11月初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请申报者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关于评审日期的通知,经科技处和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审批后于11月上中旬发布立项结果。

2.学校对立项项目予以专项经费资助,资助金额参照“文理专项”立项项目标准,不计算科研分值。

3.联系人:刘维春,联系电话:18966842167

 

附件:1.项目申请书

2.课题论证活页

3.项目申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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