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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巩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12 09:22:18      阅读: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学院: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全校各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根据中共西安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市纪委坚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态度和决心,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严格执纪,做到件件有着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要早打招呼、早提醒,要立规矩,明红线,确保人人知晓规定、个个遵守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肃查处,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严格执纪

  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守党的纪律,崇廉尚俭,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反弹,杜绝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节日病”,始终保持节俭文明、清正廉洁的本色,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学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同时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本通知提出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监察组长和廉政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向校纪委报送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二)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学院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使节俭文明过节风尚蔚然成风。

  (三)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8240295

  (四)为加强对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按照市纪委印发的《西安市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表》,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纪律,讲规矩。各党总支副处级以上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于10月10日以党总支为单位报校纪委。联系人:陈沛,联系电话:88240295。


  附件:西安市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表



中共西安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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