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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通知要求,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作者:纪委      发布时间:2013-11-25       阅读:
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现就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提出如下要求: 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造成了极大浪费。各部门、各学院要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各部门、各学院要把严格执行中央纪委通知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做到令行禁止、不走过场,确保有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要对照要求,对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要进行严格自查,认真清理,对已经定制的,要一律取消;对计划购买的,要坚决停止;对允许保留的,要注意务实节俭。 学校财务、审计部门要强化监管,对用公款报销或转嫁、摊派相关费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顶风违纪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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