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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对17名拟任副处级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
作者:纪委      发布时间:2012-04-25      阅读: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和要求,4月24日,我校对17名拟提拔副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纪委李军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巡考。 为确保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工作规范有序,校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成立了由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部长、纪委副书记为成员的考试领导小组,抽调纪委、组织部多名干部参与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西安文理学院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明确了考场纪律、考生守则、监考规则、巡考职责、印卷、保密守则、阅卷评分规则等。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将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此次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从市纪委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满分100分,试题分为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和论述题五大类,试题内容包括党内廉政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考试过程组织严密,进展顺利,在两个小时的考试中,考生们专心答题,监考严肃认真,考场秩序井然有序。 通过严格考试程序,进一步促进拟提拔领导干部知廉、学廉、促廉、用廉的积极性,使他们的廉洁勤政意识、法纪意识得到了提高,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为学校党委正确选人用人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参加考试人员普遍认为,任前“考廉”制度体现了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思想,使自己认识到学习廉政法规是对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也增强了今后继续坚持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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